濟南戶外廣告牌的設置:
1、高、平、齊:門頭招牌只能在一層設置,且必須是貼墻式平面布置。每幢建筑的門頭招牌上下邊緣高度要一致,招牌前后要平、齊。
2、不遮窗:門頭招牌必須做到不遮窗。高度原則上控制在0.6米至1.5米之間。不得在有居住功能的建筑窗間墻、窗下墻設置廣告和招牌。在非居住功能的建筑外墻上設置廣告和招牌,不得遮攔窗口和建筑物色包裝細部。
3、一店一招:一個門店只能設置一個門頭廣告招牌。一幢建筑物有多個單位的,按集中設置原則在建筑主入口設置招牌。
4、實施亮化:戶外廣告必須配置夜景光源。
5、用材規范:設置門頭照片鼓勵使用鋁塑板、霓虹燈、亞克力吸塑材料和3M燈箱布4類材料。
6、用字規范:戶外廣告和招牌的中文用字應使用簡體字、正楷字,禁止使用繁體字(風景名勝區或景點控制區除外)、異體字;橫向書寫從左到右,豎向書寫從右到左。
7、色彩協調:戶外廣告和招牌的主體色彩必須與所在建筑的主體色彩相協調。
8、從嚴控制樓頂廣告和招牌。在樓頂設置的商業性廣告牌,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。在樓頂設置的單位名稱必須為通透式霓虹燈招牌,招牌規格尺寸必須與建筑物相協調。